前车可鉴:高举福音是发扬文化,建立社会政治自由的基础
↑ 点击上方“因信INHIM”关注我们
宗教改革(二)
——薛华《前车可鉴》
宗教改革非但不反对文化和艺术本身,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当人们回归到以圣经为依据的基督教时,政治上的自由就渐渐出现。这里用“渐渐” 两个字,因为一切的结果都不是一下子便达到的。宗教改革并非黄金时期,我们回顾这一段历史时不应视它为理想典范,人其实从未彻底实践过圣经的教训。虽然圣经真理很多时候会受人曲解,但只要有机会传到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除了得闻借基督的救赎可以来到上帝面前外,连带社会包括政治制度也会受到好的影响。福音真理的渐进影响是可以直接透到艺术和政治事务里去的。
改教运动并没有把社会和政治引到完美之境,却一步步地带来极大且独特的改进。改教运动以圣经教训为皈依的精神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自由,但又不会引起混乱。因为人人都同意圣经中的“绝对”,于是个人便有自由,人获得真正的内在价值时,自由就在其中;没有这些因素,自由就会导致混乱。改教运动之前,人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从北欧后来的社会形态即可见这种结果。希腊的小城邦曾一度让谨慎界定出来的人民参与社会和政治,罗马法律也在某一程度上保障罗马公民的自由,使徒保罗的经历即是一例, 可是这些自由仍然远远不及改教运动所带来的。
罗勃(Paul Robert,1851-1923)的壁画《公正将使邦国高举》(Justice Lifts the Nations,1905)充分刻画出自由而不混乱的基础。罗氏希望这幅壁画的主题不会被人遗漏,就干脆把主题绘在画中。这幅壁画绘在洛桑高等法院古老的大楼的梯间处,那是法官进庭审案必经之路。罗勃借此提醒众法官, 宗教改革圣经被高举,不单成为道德的基础,更成为法律的基础。画中前面有各式各样的案件,穿黑袍的法官们则站在审判台后面, 这景象清楚标出一个问题:法官们应如何判案?他们审案时应以什么为标准才不会判错?在法官之上,罗勃绘的“公正”没有蒙着眼睛,他站在那里,手握着剑,剑锋向下直指着一本书,书上写着“上帝的法律”几个字。这幅作品画出了宗教改革之后北欧的社会学基础和法律基础。罗勃深悉宗教改革在法律上的意义,法律的基础就是圣经。
罗勃的作品把后期改教运动中人的思想和言论刻画了出来。洛桑学院神学教授微内(Alexander Vinet,1797-1847)是沃州(Vaud)的一个思想家,他秉承较早的瑞士宗教改革家, 是当代法语世界法国新教主义阵容中的佼佼者。他说:“基督教是世界自由不朽的种子。”瑞士特有的自由就是建于这基础之上。微内不单在言论著作中提到这些,更曾为着宗教崇拜和国民关心国家的自由振臂高呼。上述那座古老的高等法院大楼几百尺外的地方,立有微内的像,上面还刻着他那句隽语:“基督教是世界自由不朽的种子。”
在盎格鲁· 撒克逊世界里,英国跟荷兰及其他宗教改革的国家一样,也受到改教运动的影响。我们往往以为法律只是和民事或刑事行为有关系,其实法律对整个社会结构包括政府也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宗教改革叫人归依圣经,给人带来重要而良好的影响,当然影响的程度要视受影响的地方或国家的环境和条件而定;不过整体来说,宗教改革家的宪法思想后来都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对各改教国家有重要影响的斯特拉斯堡的改教领袖布塞尔(Martin Bucer, 1491-1551)和加尔文等人可作例子,因为他们的思想不像中古时代奄奄一息的契约观念那样脱离现实生活。
布塞尔是一个头脑冷静、宅心仁厚的改教家,加尔文对日内瓦教会事务以及教会与国家关系的调和政策深受布塞尔的影响。长老会治理制度的宪政模式不单是政治法规原则的一个样板,也是一种教育。在一些地区,例如英国,长老会制度虽没有像在欧陆那样大的势力,但它的政治思想却透过许多综合团体,在英国公众生活中酿成清教徒的成分,又在削减英皇的权力上扮演过活跃的角色。结果,一般老百姓都发觉自己可以摆脱专制政府,而同时代的其他国家却愈来愈专制,连人民的言论自由也要扼杀。
改教运动强调圣经是唯一的最高权威,而圣经主张,无论君王或庶民,都应该遵守上帝的律法,于是,那些接受改教运动的国家的政治潮流也改变了。在那些没有受到改教运动影响的地区,中央集权的君主在政治上自然欢迎那崇尚君主政制的罗马天主教之助,去钳制政治和宗教上的异己分子。在英国,专制主义的威胁受到挫折,人们愈来愈不必惧怕专横君主的报复。
英国很多好事物都是由苏格兰输入的。民主政治的宗教改革精神在卢塞福(Samuel Rutherford, 1600-1661)的著作《法律是王》(Lex Rex)中表露无遗。卢塞福是苏格兰人,此书在1644年出版,那时他是伦敦威斯敏斯特议会中的一个苏格兰籍委员,后来当了苏格兰圣安德鲁大学的校长。罗勃把“公正”绘在高等法院大楼内,卢塞福则早就笔之于书。因为有了体制,所以可以有自由而不混乱;换句话说,政治权力是操纵在法治的政府手中,而不是由人专横独断,因为法律最后的权威是圣经,而不是人。这较以往大公议会运动(Conciliar Movement)和中世纪早期的议会更先进,因大公议会运动和早期的议会往往受教会飘忽不定的见解和政治变动所左右。
今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大多已忘记了卢塞福其人,可是他的著作对美国的宪法却有莫大的影响,这影响是透过两个人物而来的。
第一个是韦特斯普恩(John Witherspoon, 1723-1794),韦氏是长老会会员,他直接运用《法律是王》一书的原则草拟宪法,订定政治体制和人民自由。韦氏早年在爱丁堡大学受教育,1768年出任新泽西学院(今之普林斯顿大学)校长,连任“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1766-1779及1780-1782年度议员,他也是签署《独立宣言》的唯一的神职人员,在国会许多个委员会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二个将卢塞福的影响带到美国的人是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洛克虽然把长老会的传统世俗化了,但是他却从中汲取了许多成分。洛克主张人民的权利不可剥夺、政府须为人民认可、权力分立以及人民有权进行革命等,从卢塞福的著作中便可以找到这种政治理想的圣经基础。若没有这个圣经背景, 整个体系就会没有根基了,这点从洛克的作品中的内在矛盾就可见。洛克《论人类悟性》一书的经验主义没有给“天赋人权”留余地。经验主义把一切事物都诉诸经验,但是,“天赋人权” 除非是人与生俱来而并不建立在经验上(与经验主义的概念相反),不然的话,“天赋人权” 必须有一个在人经验以外的稳妥基础。洛克的问题在于他缺少了卢塞福所有的基督教基础, 他的理论虽从以圣经为本的基督教而来,但却没有这种基督教做基础。
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也采用了卢塞福的思想,不过把它放在一个非宗教的模式里,并且把它引为经典范例。奠定美国宪法基础的人,不都是基督徒,反之,他们多属自然神论者。不过,“基督徒”一词有两种意义:第一种当然主要是指那靠着基督救赎来到上帝面前的个人;第二种意义虽然不同,但也可说是适当的:是指那些个人方面不必做第一种意义的基督徒而生活在基督徒的精神世界中的人;这种意义在很多范围中都适用,例如文艺或政治思想等。奠定美国宪法基础的很多都不是第一类型的基督徒,但他们都是直接透过《法律是王》一书的传统精神或间接采用洛克的思想,把宪法建立在宗教改革的基础上的。无论社会容许圣经教训发挥它的功效到什么程度,圣经教训总会给社会和政府带来体制和自由。
高举福音的宗教改革带来了两个结果,虽然次于福音的中心信息,但却十分重要。这两个结果就是文化的发扬,以及社会、政治的体制和自由的建立。尤其是后者更带来重要的结果,就是百分之五十一的票数并不能作政府谁是谁非的最后决定,因为人们可以引用圣经的绝对准则去审判一个社会,平民百姓随时可以根据圣经挺身指出那大多数人的决定是错的,所以社会若能在某种程度上贯彻圣经教训,任何人都可以左右政府中个人或团体甚至多数票式的决策。
本文节选自弗兰西斯·薛华著作《前车可鉴》(华夏出版社,2018年)第五章 宗教改革(二)。
因信传承,版权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朋友圈转发本文不限)。
如需转载,请在后台回复“转载”获取授权。
震撼世界的西方文化反思性著作
警示当代危机的先知之声
悲观与割裂的风气正泛滥当代,毒品、暴力、混乱充斥着我们的社会。这根源于人本道路导致的后现代“人性之死”。考虑到西方现在危机正通过全球化对中国造成的深刻影响,本书将有助于我们了解和应付当代空前的挑战。
点此购买推荐阅读不会传福音?此文助你新的一年多结福音的果子
耶稣诞生的节日,我们却要传扬耶稣十字架上的死
不要让公义只成为神烈怒的审判
《为了上帝的荣耀》:深入加尔文主义的“六维空间”
你已重生,还是正在建造一座“粉饰的坟墓”?
因信阅读 | 史上最严重的逼迫,见证基督国度的得胜